原来如此!
刚刚看到一则新闻,只有短短的几十个字,这里照录如下。新闻的题目是“最高法:冻饿晒烤等非法获取口供应排除”。内容是这样的:“【最高法[微博]:刑讯逼供或冻、饿、晒、烤、疲劳审讯等非法获取口供应排除】意见要求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。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,不得判处死刑。(央视李文杰)”
看到这则新闻,笔者百思不得其解:警察办案不准刑讯逼供,几十年来,不是一直都是这样要求的吗?为什么现在还会三天两头强调不准呢?笔者琢磨了半天,也可能是,尽管上头三令五申,不准这样,不准那样,但是,办案的警察恐怕一直都当做耳边风,照样我行我素,一直不间断地在使用这些多种多样甚至稀奇古怪的非法手段。不然的话,最高法何必画蛇添足地再次强调排除使用这些非法手段?
以前笔者曾经私下里听说,警察为了弄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,采用车轮战术,就是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,最后,犯罪嫌疑人再也抵挡不住,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罪行。由于警察没有亲自动手打人,就不能算刑讯逼供。今天才又开了眼界,除了不让睡觉,还有冻、饿、晒、烤这么多的手段啊!看来,办案的警察们,为了破案,为了立功受奖,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!他们真的不容易!你想想,能发明出来这么多的方法,需要多长的时间,需要多么聪明的脑袋瓜啊!只是不知道这么多的发明,有没有申报国家专利?如果没有申报专利,那该是多么的可惜啊!
在今天的这条新闻里,最高法也说,“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”。好像,这也不是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吧?没有证据,仅有口供不能定罪,好像很早以前就已经宣布实行了吧?那为什么最高法还要再次提出来呢?关键是,即然这样,那些办案的警察们,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地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巴,套取他们的口供呢?记得好像就是不久前的几天,还看到安徽省的什么权力部门,为了撬开贪官的嘴巴,要使用测谎仪呢!
笔者想知道,一边是不重视口供,只重视证据,一边是测谎仪。到底哪个是真,哪个是假?
还有,无论是最高检、最高法、公安部,这些年来,经常发布这样条例、禁令,但让人感觉,下面那些警察们根本就不当一回事,那发布这样的东西又有何用?难道说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发布的这些条例、禁令,不是为了让警察执行,而是为了让民众看的?
如果这样,这样的条例、禁令,不发也罢。赞